對弱勢社群的法律支援
本著回報社會,本事務所在有需要時,樂意投放資源協助在智力上,身體殘障及有困難的兒童及長者,為他們向有關公司或機構爭取公義及合理的賠償。由於當事人的智力或行動不便,案情多較複雜,在處理這類型的案件時,需要額外的時間和心力才能達致預期的效果。
 
以下是劉嘉華律師現在和曾經出任義務法律顧問的部份機構 :
1
香港孔教學院
3
香港羽毛球總會
5
香港腸胃學會
7
香港兒科護士專科學會
9
香港中醫師權益總工會
11
香港中文中學聯會
13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校長會
15
教育局督學協會
17
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
19
至善畫室
21
香港懲教人員總工會
23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
25
香港台山社團總會
27
香港商界助更生委員會
29
香港貴州商務促進會
31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
33
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
35
香港環保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
37
紅豆會
39
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
41
香港幼兒教育及服務聯會
2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4
香港龍獅麒麟貔貅體育總會
6
香港心臟護理學會
8
香港神經肌肉疾病學會
10
香港中學校長會
12
屯門區中學校長會
14
港專學院
16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
18
學前弱能兒童家長會
20
愛德循環運動
22
入境事務主任協會
24
香港五邑總會
26
香港南區工商業聯合總會
28
香港公共管治學會
30
香港工會聯合會
32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
34
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協會
36
物流理貨職工會
38
太極國際學院
40
香港好聯盟
42
香港海員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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